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初步审核报请国务院批准的处分;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内设3个处室:培训一处、培训二处、申诉和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