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评选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4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林业英雄、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至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林业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84238730、84239732
电子邮箱:rclzc84239732@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二)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233499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附件:1.林业英雄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4.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林业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