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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2-06-06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今年第二批101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同意撤销6个保留项目,设立16个常设项目,开展17个临时性项目,调整或变更20个保留项目。
一、拟同意撤销的6个保留项目
1.黑龙江省全省财源建设先进单位表彰项目;
2.云南省优秀足球裁判员、足球教练员表彰项目;
3.云南省全省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表彰项目;
4.云南省全省地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表彰项目;
5.云南省全省育林基金征管工作评比表彰项目;
6.云南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选表彰项目。
二、拟同意设立的16个常设项目
1.河北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县(市)表彰项目;
2.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项目;
3.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4.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回国人员、科技创新团队表彰项目;
5.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表彰项目;
6.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表彰项目;
7.黑龙江省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评选表彰项目;
8.广东省岭南奖章评选表彰项目;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发明创造和专利技术开发评选表彰项目;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奖;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表彰和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项目;
12.云南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3.云南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4.云南省禁毒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5.云南省兴滇人才奖;
16.云南省杰出艺术家奖。
三、拟同意开展的17个临时性项目
1.农业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表彰项目;
2.卫生部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3.卫生部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4.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选表彰项目;
5.山东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项目;
6.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中国极地大洋科考、海洋权益维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项目;
7.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评比表彰项目;
8.国家旅游局全国模范导游员和全国优秀导游员评选表彰项目;
9.中国文联第五届全国少儿曲艺大赛;
10.天津市双拥模范区县、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表彰项目;
11.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项目;
12.山西省扶贫开发先进县表彰项目;
13.浙江省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表彰项目;
14.浙江省钱江技能大奖表彰项目;
15.江西省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6.西藏自治区爱民固边模范单位和个人及优秀护边联防队员表彰项目;
17.青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青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项目。
四、拟同意调整或变更的20个保留项目
1.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表彰项目变更为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
2.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变更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周期由5年调整为4年;
3.将公安部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变更为“
4.将国务院国资委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先进会员企业表彰项目、中国黄金协会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变更为全国有色金属行业、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项目;
5.将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变更为中国质量奖;
6.将全国政协办公厅政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项目名称变更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评选表彰项目,并增设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奖子项目;
7.将河北省优秀企业家表彰项目变更为河北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表彰项目;
8.将河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项目变更为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项目;
9.将黑龙江省银行类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奖变更为全省金融机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表彰项目,周期不变仍为3年;
10.将黑龙江省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表彰项目变更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项目,表彰主体由省政府变更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周期不变仍为3年;
11.将广东省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项目与广东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项目合并为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周期不变仍为3年。
12.恢复最佳编剧奖为中国文联大众电影百花奖子项目;
13.将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变更为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周期由3年调整为1年;
14.将山西省政府主办的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项目变更为山西省委、省政府主办的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项目;
15.将浙江省创建省教育强县表彰项目变更为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表彰项目;
16.将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活动周期由3年调整为1年;
17.将江西省全省农业血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项目变更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8.将江西省行政复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变更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9.将西藏自治区电力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目变更为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目;
20.将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市)命名表彰项目变更为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项目。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就此事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电话:010-84233526 传真:010-84233590
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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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励司(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