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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同意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6-05-04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今年第一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撤销3个常设项目,设立9个常设项目,调整或变更5个常设项目,开展7个临时项目。
一、拟撤销的3个常设项目
1.版权保护示范单位;
2.北京市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3.辽宁省工程质量《安装杯》评比活动。
二、拟设立的9个常设项目
1.中国版权金奖;
2.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辽宁省全省“三有”“三优”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赣鄱慈善奖;
5.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
6.江西省版权输出奖;
7.江西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青海省教学成果奖;
9.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
三、拟调整或变更的5个常设项目
1.北京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周期由4年调整为5年;
2.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项目主办单位由省政府调整为省委、省政府;
3.安徽省全省实施“861”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变更为“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项目主办单位由省委组织部调整为省委;
5.青海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项目主办单位由省委组织部调整为省委。
四、拟同意开展的7个临时项目
1.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2.全国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4.江苏省“紫峰奖”;
5.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山东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和山东省双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7.湖北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5月10日17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84234175
传真:010-84234174
邮箱:pbdbbzc@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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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励司(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