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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同意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19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2017年第二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撤销5个常设项目、设立6个常设项目、调整19个常设项目内容,开展5个临时性项目。
一、拟撤销的5个常设项目
1.先进广告协会和优秀广告协会工作者评选;
2.辽宁省政府对各市政府教育工作考核评价;
3.辽宁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
4.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
5.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二、拟设立的6个常设项目
1.中国广告业大奖;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3.江苏省“荣誉居民”称号;
4.齐鲁杰出人才奖;
5.山东省优抚安置奖;
6.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拟调整的19个常设项目
1.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项目中增设“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奖项;
2.中国新闻奖中增设“媒体融合奖”、“内参报道奖”奖项;
3.河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项目名称调整为“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主办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调整为省委、省政府;
4.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项目主办单位由省社科院(省社科联)调整为省政府;
5.河北省外国专家燕赵友谊奖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
6.辽宁省专利奖奖项由金奖、优秀奖及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调整为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7.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项目名称调整为“辽宁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政府调整为省卫生计生委;
8.辽宁省卫生创建评审工作项目名称调整为“辽宁省卫生城镇创建奖”,主办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调整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9.辽宁省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调整为“辽宁省边海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省边海防委员会;
10.辽宁全省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先进单位项目名称调整为“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总工会调整为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11.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项目名称调整为“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2.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项目名称调整为“河南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3.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项目名称调整为“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
14.河南省扶贫开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调整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奖”,周期由3年调整为1年;
15.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表彰名额由100个减少到50个;
16.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市民项目名称调整为“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
17.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
18.甘肃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项目名称调整为“甘肃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
19.甘肃省科学技术奖、专利奖项目名称调整为“甘肃省科学技术奖、专利奖、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
四、拟开展的5个临时性项目
1.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基层所和先进个人;
2.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4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海南省公安系统模范集体和模范人民警察;
5.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1月25日17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84234175
传真:010-8423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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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励司(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